榆林全民义务植树网

您好, 欢迎访问榆林全民义务植树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生态科普

榆林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2018/7/23 10:23:06 人评论

一、部门主要职责榆林市林业局是全市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内设政秘科、植树造林科、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科、科技教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5个科室。部门主要职责有:(1)贯彻执行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

一、部门主要职责

榆林市林业局是全市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内设政秘科、植树造林科、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科、科技教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5个科室。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起草有关林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3)审核、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市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市林业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4)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定全市造林绿化计划,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防沙治沙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和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5)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发木材运输证;对权限内临时征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所在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进行审批;对建设工程占用或征用林地进行审核;组织、指导林权管理,负责管理市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6)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市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惜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市境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7)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8)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建议;监管全市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9)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

(10)负责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11)对全市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2)承担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地纠纷调处;负责指导国营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营造林60万亩,义务植树1000万株,建设5个湿地保护示范工程。改造红枣低产园10万亩,新建核桃红枣等经济林5万亩;

2.严格落实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任务,落实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改革任务;

3.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2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控制在4.8‰ 以下,实施好天然林保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贯彻落实《榆林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落实乡镇封山禁牧主体责任;

4、完成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亿元。

5、完成市委市政府“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6、对上争取项目、政策、和资金,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业局下属林业站、种苗站、种子园、机关事务所(预算在局机关)、防火办、绿化办、产业办、封禁队、林业调查规划院、林科所(科技系统编报预算)、森林公安局(2017年下半年开始独立核算)、榆林市退耕办(预算在市林站)等单位。林校于2017年底并入职业技术学院,从2018年起不在林业系统编报预算。

所属单位主要有:

林业局(机关),正处级全额预算行政单位,现有编制18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25人,离退休28人。

榆林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处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9人,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9人。

事务所,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合并在林业局机关中,现有编制5人,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7人(含复转军人1人),退休1人。

榆林市林业工作站,副处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43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43人(含退伍军人4人),离退休人员24人。

榆林市林木种苗工作站,副处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39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40人(含退伍军人1名),离退休人员16人。

榆林市封山禁牧稽查大队,正科级全额预算参公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2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9人。

榆林市林业产业办公室,副县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6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17人(含复转军人1名)。

榆林市樟子松种子园,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31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30人,退休16人。

榆林市森林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11人,局长、政委高配为副县级,在职人数11人,2016年开设零余额账户,2017年下半年开始正常独立核算。

榆林市林业防火办公室,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5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4人,现有公益性岗位在职人员5人。2016年开始独立核算。

榆林市林业调查规划院,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8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3人,2016年开始独立核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0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榆林市林业局本级(机关)(含事务所预算)

2

榆林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3

榆林市林业工作站

4

榆林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5

榆林市封山禁牧稽查大队

6

榆林市林业产业办公室

7

榆林市樟子松种子园

8

榆林市森林公安局

9

榆林市林业防火办公室

10

榆林市林业调查规划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市直林业系统共有编制193个(不含林科所),其中行政编制18人,政法专项编制11人,参公事业编制12人,事业编制152人;在职在册职工199人(行政人员25人,公检法人员11人, 参公事业人员9人,事业人员147人,退伍军人7名),离休2人,退休85人,公益性岗位9人。

 人员情况图

 

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榆政办发〔2016〕72号)规定,我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年初实有在职在册人员25名,超编人员7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0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森林植被恢复费当年拨款140万元,共计2943.76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市直林业部门收入预算为6398.76万元,较上年减少2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3.76万元,政府性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财政拨款3500万元(以收定支),事业收入69万元(房屋土地出租收入,以收定支),其它收入26万元(公安转移支付资金)。

收入减少原因一是林校2018年起并入职业技术学院,不再归口林业系统编报预算;二是事业单位事业收入预算安排减少。三是2014年10月份以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取暖费用由社保发放,不再预算在原单位。

 

2018年市林业局综合预算收入构成图

 

2018年市林业局支出预算为6398.76万元,较2017年减少29.6%,减少原因同上。

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2623.7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1%;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77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占支出总额的58.99%。

               

2018年林业系统部门预算支出分类图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市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803.76万元,较上年减少47.76%,减少原因为林校2018年起并入职业技术学院,不再归口林业系统编报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6.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市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3.76万元,较上年减少47.76%,减少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林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部为农林水支出-林业支出(213-02)支出,其中:

(1)行政运行(2130201)850.62万元,较上年下降13.14%。原因:一是上年度下达林业科技大楼运行经费50万元,今年取消该运行经费;二是2014年10月份以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取暖费用由社保发放,不再预算在原单位。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202)2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原因:2017年度未安排业务专项费用。2018年因林业建设大提升、创森工作需要,安排20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

(3)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1753.14万元,较上年降低11.07%,减少原因是2014年10月份以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取暖费用由社保发放,不再预算在原单位。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林业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2803.7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076.89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0.64%,减少原因一是林校2018年起并入职业技术学院,不再归口林业系统编报预算;二是2014年10月份以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取暖费用由社保发放,不再预算在原单位。

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496.37万元,全部为公用经费支出。和2017年预算资金基本持平,减少0.17万元,减幅很小0.03%。持平原因为正常单位预算标准相对稳定。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0.50万元,较上年减少1126.67万元,减少83.02%,减少原因一是我系统离退休人员绝大部分为2014年10月份以前退休,今年起此类人员的工资、取暖经费由社保预算发放,不再预算在原单位。二是单位正常减员。

财政拨款支出分类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预算政府性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收支3500万元,该费用为以收定支,依据年终费用收入情况核定资金安排。较上年增加500万元,增幅16.67%。增长原因为我市今年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实施林业建设大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对资金需求量增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我系统申报事业单位事业收入69万元,为房屋租赁费和苗圃经营收入。该资金同政府性基金一样以收定支,依据年终费用收入情况核定资金安排。较上年度预算减少181万元,减少72.4%,减少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

(六)“三公”、会议、培训等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4.5万元,较上年下降4.92万元,下降16.72%。其中: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4.58万元,降幅100%,原因是严格执行出国管理有关规定,2018年预计无三公费用出国行为发生;公务接待费2.6万元,较上年减少0.54万元,减少17.19%,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加0.92%,增加原因主要是考虑今年林业任务量大,下乡督促检查较多,对车辆费用进行了合理测算。2018年无车辆购置预算支出。

2018年会议费预算18万元,比2017年增加3万元,增加20%,2018年我局继续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会议规模和次数,对其他单位会议费预算进行了压减。但是由于今年林业工作量大,任务重等客观原因,我局又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主要实施单位和牵头单位,经认真考虑,在会议经费上进行了适当调增。

2018年培训费预算5.5万元,比2017年略减,减少0.1万元,减少1.78%,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压缩培训人数和天数,对培训费预算进行压减。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林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7.19万元,比2017年增加43.04万元,增加27.92%。增加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和封山禁牧稽查大队新进人员,引起相关日常办公经费需求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99.7万元,全部是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分别是森林公安局装备购置费用26万元,使用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绿化办林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73.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比2017年预算增加77.02万元,增长339.59%,增长原因主要因为业务需要,绿化办进行林业地理信息系统改扩建,需要进行政府采购。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编报口径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森林植被恢复费: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纳入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主要用于以下五个方面:(1)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造林绿化、森林植被恢复,以及困难立地造林、森林经营保护等技术研究与科技创新;(2)森林资源调查、林地保护规划、林地变更调查、森林资源监测、林政案件查处;(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4)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支出;(5)省、市、县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四)森林公安转移支付:用于森林公安机关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开支的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1)森林公安办案(业务)经费:用于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查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区治安管理、维持社会稳定、处理突发事件、禁种铲毒、民警教育培训等业务的直接支出。(2)森林公安业务装备经费:用于森林公安按照本地区业务装备配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购置指挥通信、刑侦技术、执法勤务(含警用交通工具)、处理突发事件、派出所和监管场所所需的各类警用业务装备的支出。

榆林市林业局

                               2018年5月18日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顶部 反馈 微信二维码 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